湖北赠与合同纠纷律师免费咨询-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6 20:34:58 来源:公司

从我们开始订立合同,一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这段期间其实都是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因合同带来的风险,需要注意一旦产生了合同风险的话,多数情况下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民法典承认了约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2款),值得肯定。因为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采取约定解除的目的虽然有所不同,但主要是考虑到当主客观上的各种障碍出现时,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当事人有必要把合同条款规定得更细致、更灵活、更有策略,其中应包括保留解除权的条款,使自己处于主动而有利的地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根据相关的法规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愿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违约金和惩罚违约金二种。支持补偿违约金的学派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持惩罚观点的学者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事先约定的对违约方进行的一种惩罚。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所规定的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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